上月起,大连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当职工发生工资调整、工作变动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到底是怎么计算的?缴存基数的上下限是多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就是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的月平均工资额。计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简单说,这不是基本工资,也不是扣除社保、公积金后到手的实发工资,而是应发工资。举例说明,如果职工去年的工资有过调整,上半年每月工资是4000元,下半年每月工资是4500元,那么计算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就 是 (4000×6+4500×6)÷12=4250元,那么该职工的缴存基数就应该是4250元。再比如,如果职工去年在两家单位上班,1-2月份在前一家单位工作,3月份之后在现单位工作,那就把在现单位的10个月工资相加除以10来计算上年月平均工资。
那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下限是怎么来的?按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能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同时不能低于当地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要是月平均工资额比最低工资标准还低,那就用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存基数。大连市现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是29949元,下限是1910元。
据了解,对于新参加工作或者新调入的职工,从今年5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从1900元调整到了2100元。其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被录用或调入后首月工资,最低缴存基数下限都是2100元。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齐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