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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护其短讽刺了什么样的人(“自护其短”的潜台词)

时间:2024-07-31 09:45:24人气:100

《红楼梦》有一段著名自白,以自责“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始,然后笔锋一转,道是:“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我实愧则有馀,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为此,欲将自己“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并说:“知我之负罪固多,然闺阁中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其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这番表白的潜台词是什么?“我之负罪固多”与“闺阁中历历有人”,原是不同性质的两件事,为何说“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其短,一并使其泯灭也”?因为二者确有内在联系。


“不肖”的本义,是子不似父,子不如父;引申为不成长,不学好,不正派。可见“当日所有之女子”,是作者在不正常环境中结识的,晚年落笔追叙之际,还得扳着指头一个一个从脑海中细细考察比较,可见非朝夕相处的自家姊妹,而是“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的另类女子。换一个角度想,假如当初不“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何能结识“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的女子呢?如今若为“自护其短”,隐而不书,岂不使“半世亲见亲闻的这几个女子”的行止,一并归于泯灭了吗?

难以忘怀“当日所有之女子”的不幸命运,又不愿以其原生态示人,便不得不“将真事隐去”,采用“闺阁昭传”的形式,拈出“原应叹息”四个字概括其“儿女真情”。也就是说,元春、迎春、探春、惜春确有生活原型,但在《红楼梦》中是以“满纸荒唐言”的形式出之,即采用虚构的艺术手法,纳入贾府(假府)这一大家庭的框架,从而表现她们的性格与命运。

按照小说的构想,宁国公的第三代为贾敬,生子贾珍;荣国公的第三代为贾赦、贾政,贾赦生子贾琏,贾政生子贾珠、贾宝玉。“原应叹息”中的元春最为重要,必须与男主人公宝玉同母所生,所以要派在贾政名下。贾珠、宝玉兄弟间相距十多岁,元春的年龄到底该和贾珠相近,还是和宝玉相近?或是取二者的平均数?作者颇费思量。迎春派在贾赦名下,她应该比贾琏小,但邢夫人似乎对她并不亲热,让她的生母是谁成了大问题。

探春与元春一样,也派在贾政名下,但却由赵姨娘做她的生母。奇怪的是同为庶出的贾环,人品猥琐不堪,探春却气宇轩昂,胜过男子。三春都归到了荣国府,剩下惜春只好分给宁国府的贾珍做胞妹了。但翻遍全书,不见谁是她母亲的交代,而贾珍似乎从未关心过自己的亲妹子,简直就不像是一家人。贾敬“正妻”所生的惜春,身世最为优越,且具有绘画的天分,简直找不出因何厌世,终于“独卧青灯古佛旁”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