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金额是本人最终计发养老金的重要要素,而统筹部分的金额不作为本人养老金的计发因素。
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但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统筹账户不能继承。
以武汉城镇职工社保缴费为例:最低缴费基数4077元,最高缴费基数20385元;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6% ,个人缴纳比例8% 。则每月个人账户记账金额为4077*8%=326.16,统筹部分为4077*16%=652.32。